法律问答

行政强制执行一般程序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4-04-26 12:08:04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 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应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 行政强制执行是由法律所设定的。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行政强制执行一般程序规定是什么?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行政纠纷问题
行政强制执行一般程序规定是什么?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