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债务
2024-04-26 12: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
  •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的认定为:如果是以一方名义所负担的债务,仅由一方使用的,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承担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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