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带着孩子一直住在娘家,现在,双方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我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4-26 12:4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协议和起诉两种形式。一、协议变更。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下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二、诉讼变更。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特别是收入水平。家与家律师特别提示,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一般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一般应加盖财务部门章。【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5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56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第5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