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问车牌丢了一个怎么补办

2024-04-26 13: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车牌丢了怎么办
    1、车牌丢了可以补办,补办的流程如下:
    (1)车主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辆遗失、损坏号牌补发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2)车主到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拓印车辆发动机,车架号码手续,填写《机动车号牌固封凭证》;
    (3)车主持《机动车辆遗失、损坏行驶证补发申请表》《机动车重新固封号牌凭证》,行驶证到指定地点核查档案;
    (4)办理补牌手续,并领取机动车临时号牌;
    (5)按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号牌申领手续。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二、如何更换车牌号码
    1、车辆如果仅仅是选号,号码会保留三天,等到三天后之前选的那个车牌号就会自动注销;
    2、去交通部门申请更换车牌号;
    3、把汽车迁到自己的居住地,可以更换车牌;
    4、可以把车辆过户给家人,重新选择车牌。
  • 车牌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并不会变更原号码。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一)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二)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三)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车牌丢失的补办手续:申请补办车牌的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然后再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另一块车牌;再缴费,最后领取临时车牌就可以了。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