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经侦追回钱怎么分给受害者

刑事辩护
2024-04-26 13:3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侦追回钱按照受害者的损失金额返还受害者,但前提是受害者的钱没有被犯罪嫌疑人挥霍而被公安机关追回。如果被犯罪分子挥霍了,则无法追回。同时,追回来的钱只能在案件侦查结束判决之后才可以返还给受害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法律分析:
    经侦追回钱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给受害者。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法律分析:是的,公安局追回受害方的钱,一般不是要马上还给受害方而是要等查明清楚了之后才可以确定什么时候归还,对于不合法的钱财,不仅不回归还而且全部的需要进行没收,所以,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