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可以假释的案件都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假释
2024-04-26 13: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 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 (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1、假释的申请是由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2、人民法院在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 假释程序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作出假释。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照规定的程序对犯罪分子进行假释。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管法规,接受教育改造的,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罪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不受上述刑期限制。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假释对居住社区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