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流程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4-04-26 14:0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撤销监护人程序有:
    1、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
    2、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3、法院作出是否准予撤销监护资格的决定。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相关规定是:
    1、当监护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可以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
    2、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不是任意主体都可以申请撤销。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 一、撤销监护人资格后要不要履行义务
    1、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是否需要履行义务,需要视情况而定:
    (1)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监护人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支付扶养费、赡养费等;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就可以申请撤销监护资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5、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上述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上述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
    6、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7、人民法院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