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是否是连带债务人?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4-26 14: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完成出资后,该资产即变为公司资产,与股东个人脱离了关系。此后股东个人欠债只能以个人财产进行偿还,与公司资产(包括他出资的那部分)无关,不能连带责任。
    但如果公司为该股东的债务进行了担保,则公司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 你好,债权人能否向公司法人在股东投资额度内连带追讨。有法律条款支持
  • 一般情况下股东不是连带债务人,但是如果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职权,对公司利益造成侵害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股东就成为了连带债务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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