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生广州当地的农民,原有农村宅基地,后撤镇改街道后,原有的宅基地证改为集体房产证,经咨询所在地房管局,其性质属宅基地证,这本集体房产证其本人在世时赠与和变更或转名都不能,只有在本人死后才可继承或赠与,现想请问,我在广州购买一套商品房属2套房吗?但现在新政讲“认房又认贷”,我这个房在房管局经查册,显示有,但其性质栏是空白的,没有注明这个房是什么性质的房。请尽快回复。谢谢。

2019-07-10 23:22: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赠与协议并公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手续.如果手续办理完毕,就立即生效了.赠与手续办理完毕后,你父母就无权继承房产了.
    赠与协议写清楚将位于何地的房产及土地面积多少平方米赠与给某人,然后你祖父签字,各方到到当地的国土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离婚后一方分割所得的房产应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按房产分割或夫妻离婚析产办理,提供下列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文书(法院判决的)或(协议离婚的)并且离婚协议书要双方当场确认,不能双方到场的此协议书要经公证。
    3、本人身份证明,协议离婚的要双方的身份证明。
    4、房改房要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和登记表复印件。
  •   购买房产证上有赠与字样的房子需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当时赠与房产时是否附带条件或者限制出售;
      二是税收问题,根据2006年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受赠人将无偿受赠的5年内二手房对外销售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通常集体产权房产,集体内部可以购买,集体外部是不可以购买的,因为部分产权属于集体所有。
    小产权房能交易购买风险:
    (一)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
    (二)房产转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三)政策风险: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四)监管缺位: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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