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材料,法律上如何认定

起诉离婚
2024-04-26 16:0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需要收集如下证据: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主要是指身份证、户籍登记册、结婚证等;
    (2)子女抚养相关证据,主要包括子女出生证、抚养费计算清单等材料;
    (3)债务及财产相关证据,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的证明材料;
    (4)如果为二审案件的,还应当包括上一次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包括:
    1、原被告符合主体资格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
    (1)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2)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3)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证人证言、验伤报告、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
    3、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4、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如亲密照片、录音、录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 起诉离婚要如下证据:
    1、证明主体适格的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例如,一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行为的材料。
    例如,伤情鉴定书、分居协议等;
    3、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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