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工人,在一家大工厂工作,有一个私人老板。现在私人老板无缘无故解雇了我。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雇佣关系。工资是按日计算的。我可以无缘无故解雇我,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6 16:44:0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老板无故解雇员工,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赔偿,即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