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哪几种情况不会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2024-04-26 16: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况不能取保候审:
    1、属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2、属于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2、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以下情况不能取保候审:
    1、属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2、属于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2、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八十二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 不能取保候审的规定有: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 法律分析: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取保候审:
    一、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二、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三、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