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践中一般是如何认定贪污罪的?

经济犯罪
2024-04-26 17: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何认定贪污罪
    1、认定贪污罪的标准,分别是:
    (1)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
    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
    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 实践中如果是符合以下要件的,应认定为贪污罪:
    1、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3、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4、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实践中如果是符合以下要件的,应认定为贪污罪:
    1、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3、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4、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