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开庭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4-04-26 18:4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的,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第一次开庭,对方经过合理传唤不到庭参加诉讼,那么法官可能会先休庭然后再择期开庭,也有可能会缺席判决不准予离婚。
    如果被告当事人一方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可以委托律师出席,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到场,法院可以选择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每次法院开庭,都需要到场。并且是双方当事人都要到,即使是在有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因为离婚案件具有特殊性,所以需要当面询问当事人相关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