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终止日期顺延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终止日期顺延的具体情形是,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5、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