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个人贷款一方不还,我应该担什么责任?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4-26 20:1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约定承担责任
  • 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
  • 贷款人的义务有:
    1、明知他人为了非法活动借款的,不得借与他人;
    2、及时收取欠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是高利贷。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