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公益诉讼的含义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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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08: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检察院公益诉讼的范围如下:
    1、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3、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益诉讼允许调解,但应将调解协议的内容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