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多少年

土地纠纷
2024-04-26 20:2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59条等条款的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以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按照如下方式取得:申请农民宅基地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您好!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的问题,一种是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所谓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下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 民法典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50年;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