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们,您好! 我要咨询的问题是有关试用期辞退问题,我在试用期被辞退,理由是考核不合格,考核内容于实际工作是不符合的,但是考核表我是签过字的,当时说是通用版本,签订的劳动合同也说明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可以辞退,请问这样的背景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么?

无故辞退
2024-04-27 00:38: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试用期被辞退的,如果是因为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的或者其他法定的原因的,那么没有补偿,如果是无故辞退的,那么则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一般是1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