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租客,租房协议5年,租金已付三年,还有1.5个月要付第四年房租,现在不想租了,合同只规定续租要提前三个月,没有规定提前终止合同条款。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4-04-27 00:40:1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般情况下,租房合同到期后是不会自动续签,若需要续签的,承租人要与出租人进行协商,但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