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一年没判刑正常吗?

行政处罚
2024-04-27 01: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一年也不判刑,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则合法。刑事拘留一年了还不判刑是因为法院尚未判决完毕。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1个半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每次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每次1个半月。一审6个月,检察院申请延期审理,两次,每次1个月。
    二审4个月,其中二审开庭的,检察院阅卷时间一个月不计入审理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拘留是一种刑事责任,因为拘留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方式。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拘役是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具有以下特点: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留期限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二条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一、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1、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分别是:
    (1)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
    (2)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四条
    【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法律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