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结婚证丢失会办理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4-04-27 02:0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结婚证丢失可以办理离婚的,分为两种情况:第一,一方丢失,当事人持未丢失的结婚证即可办理离婚登记。第二,双方结婚证都丢失,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婚姻关系,然后再按照流程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结婚证丢失能办理离婚手续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遗失一本结婚证的,不影响登记手续,即可直接凭另一本申请离婚登记。若两本都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 结婚证丢了是能办理离婚的。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遗失一本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可凭另一本申请离婚登记。若两本都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或根据提供的证明,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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