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受理费收费规定是什么

行政复议
2024-04-27 05: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是受理案件需要收取的费用,请问是遇到了什么纠纷呢
  • 您好,不同案由的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一般财产案件是按财产的比例收取
  •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严格实行收缴分离。人民法院按照受理案件适用的诉讼费标准确定具体数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交费通知到当地指定银行交费,并以银行开具的收据作为已交(预交)诉讼费的凭据,到人民法院换领诉讼费专用票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