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遭遇了“误拆”,应该谁赔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拆迁补偿
2024-04-27 07: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鉴定,确定损失数额,然后要求施工方进行赔偿,如果施工方不赔偿的话,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 法律分析:赔偿标准应该要根据房屋的受损程度来确定。如果房屋所有人发现因施工造成的损失时,要想得到相应的赔偿,就必须要先确定损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房屋的价值,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优先予以住房保障。另外拆迁补偿的范围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