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超过两年未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
2024-04-27 09:1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2、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应该看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调解)的内容,看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间,分几次履行,分次履行的最后一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没有超过两年。
    没有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仔细看看判决书,如果已超过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
    如果对方不履行,那只能是吃哑巴亏了。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
    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一、判决生效后超过2年未申请执行怎么处理
    1、判决生效后,超过2年未申请执行,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
    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 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效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二年,而人民法院如果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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