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子女抚养
2024-04-27 09: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对方不要抚养费的,依然有探视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抚养费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直接抚养的一方具有法定协助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的,也能依法享有探视权。探视权不可以被随意剥夺。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并不会因自己没付抚养费而消亡。
    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对方不要抚养费以后有探视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抚养费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直接抚养的一方具有法定协助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