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规定探视权多久一次

子女抚养
2024-04-27 09:3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探视权的时间的相关规定如下:原则上探视权的时间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一般是一周一次或半月一次的频率。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若双方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探视权的时间的相关规定如下:原则上探视权的时间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一般是一周一次或半月一次的频率。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若双方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探视权一般为每个月两到三次。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所享有的探望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法院对探视权的判决会不一样,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已做好约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进行判决。
    如果双方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法院则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健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
  • 子女探视权的次数和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并且对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一般由当事人协议,无法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