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在学校被老师打了许多淤青,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金额应该是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7 10:1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根据情节的严重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情节比较轻微,那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来进行相应的处理就可以了,如果情节比较严重,那么会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处理,学生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甚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1、没有被司法鉴定伤情为轻伤以上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2、也可以由学校、双方家长共同协商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学校予以相应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你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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