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老乡鸡上班不想做辞职一个月了还不给走,非要等她找到人才给走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7 10: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不让走的解决办法如下:1、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2、提离职后领导不批的,可以直接出具辞职通知。劳动者辞职的,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直接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满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让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然后再规定期限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预告解除是法律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