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于鲜活、易腐的留置物,留置权人可以直接行使留置权吗

房屋产权
2024-04-27 11: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因无因管理对拾得物与物的所有人产生了债权,是可以基于保管而行使留置权的
  •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 留置权人不可以随意行使留置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留置权人才可以行使其留置权,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