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怎么判定
1、婚前财产判定如下: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等。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在认定婚前财产时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
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3、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4、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