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中婚前财产的处理是怎样的,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27 13:0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界定婚前财产的标准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就已经取得的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婚前财产离婚应作以下处理:
    1、没有特别约定的,不用处理,不用进行分割;
    2、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协议分割或交由法院进行分割。
    婚前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和其他合法途径得到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财产的划分标准: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一方因他人侵权受到的身体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被继承人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婚前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均可以划为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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