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财产保全被告多久会知道

2024-04-27 13: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保全被告多久会知道的问题,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根据文书送达的时限。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一、财产保全被告多久会知道
    1、财产保全被告五日内会知道。在实践中操作,准许原告保全申请的,即会通知原告交纳保全费,提供担保,这个时间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完成;至于通知被告,一般是保全裁定随着原告的诉状一起送达给被告,正常情况下也是五日内完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财产保全具体流程是什么
    财产保全具体流程如下: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后,需要立即通知被申请人,也就是被告会在保全裁定做出时得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