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执行怎么通知申请人

行政处罚
2024-04-27 14: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执行会有通知书。强制执行的流程为: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法院受理;
    第三步:申请复议;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强制执行申请案件立案后,承办人一般会在三天内通知被申请人(被告)。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下列资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文书;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的催告文书;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的证明材料;以及复议或诉讼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