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法工伤待遇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工伤索赔
2024-04-27 14:1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伤赔偿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享受的工伤赔偿,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或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法律分析:工伤待遇申领的的流程是: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待遇的法律法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