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订婚后发生了一些事情,现在准备退婚,但是中间介绍人不处理事情,甚至不承认是由他介绍两人认识,也不承认是由他主持的订婚,也不承认彩礼钱是经过他手给的女方,介绍人推的一干二净的。女方也回避不解决问题,我现在没有录音和视频,现在事情已经拖了半年了。

请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

2019-07-11 06:11: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女方提出退婚,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 彩礼有可能要全部退还。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种情况不属于骗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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