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逃债不分居违法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4-27 16:0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逃债不分居是违法的。双方通过离婚的方式逃债是不合法的,如果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那债务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老赖。如果双方离婚的时候将共同财产都分给一方,然后将所有的共同债务分给另一方,那债权人可以要求获得财产的一方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我国婚姻法目前还没有分居制度,分居期间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在分居期间离婚前,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向外借款,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经营的,该部分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该部分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夫妻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外借款,非用于家庭生活经营的,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即使离婚也需要共担,经法院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证明离婚逃债的方法具体如下:
    1、一方提出有共同债务,另一方否认有债务。明知有债,却不承认有债,导致法院认证难;
    2、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为了多得财产,而不承认是共同债务;
    3、一方或双方搞假债务。
    虚假的债权人多半属造假当事人的近亲属;
    4、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
    起诉离婚的流程有什么: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