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用设立行政许可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4-04-27 16: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凡设定行政许可的,都需要经过行政机关的审批,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是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不设行政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不设行政许可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 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主体的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即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要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高效便民原则以及信赖保护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