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商标
2024-04-27 16: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具体解决案情解决确定
  • 你好, 具体需要根据案件情形判断定性
  • 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