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已经被拆了,才说拆迁补偿协议未通过不给补偿,正常吗

拆迁补偿
2024-04-27 17:3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房屋拆迁一般都会签订补偿协议的,拆迁协议中应当要明确具体的补偿事项等,签完协议后,如果相关部门不履行,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您好,房屋拆迁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但是如果补偿不合理,建议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拆迁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共识,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有权选择不签字。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拆迁单位未达成协商,强制拆除的,其行为违法,被拆迁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