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服刑期间的,作为债权人,可以到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进行案件审理时,可以到对方服刑的监狱开庭或者询问,还会对有关的证据进行质证。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查询并且强制执行其银行账户,及其名下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