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协议离婚,只签了离婚协议书!需要盖章吗?

离婚
2019-07-11 06:37: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重要环节,但双方签名之后,还需要走离婚登记流程,拿到的离婚证才是两人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离婚登记是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生效之后就具备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
    只签了离婚协议书,在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可以重新协商签订。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才签订离婚协议的,可以在自愿离婚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部分。

  • 1、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乡镇级)输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起不到法律上认为离婚的效力,只有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才能证明确实离婚了。
    2、法院判决一般是尊重当事人自己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之内容的。
    3、家庭暴力可以报警、请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请妇联调解等。打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1、协议有效,合法部分受法律保护。
    2、抵触其他法律规定的内容可再起诉,如:存在欺诈、隐瞒财产行为;声明共同债务在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脱离债务关系等。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双方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离婚,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则只能够到法院依法诉讼离婚。通常就算双方通过达成离婚协议的方式选择离婚的,无过错方也可以请求家庭暴力实施的一方来支付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