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哪一级单位为最终结论?

工伤索赔
2024-04-27 18: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对工伤鉴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善保存,在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
    一是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
    二是可以去到可以要求社保部门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
    三是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的程序:
    1、首先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社保行政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审查完毕的,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受理;
    4、依法作出决定,并将结果送达职工一方和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对工伤鉴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善保存,在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一是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二是可以去到可以要求社保部门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三是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