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老家订了婚订了一年了两个人也没发生过关系由于我的原因我觉得我跟男方不合适所以我要求退婚并且将男方那边的所有东西归还以及男方与我家亲戚这边随的份子钱我都全部归还然后男方订的结婚的日子是在年后初六结婚因为我觉得我跟男方合不来所以我要求退婚男方的意思是需要我赔偿他精神损失费这比精神损失费我用出吗由于我的原因我觉得我跟男方不合适所以我要求退婚并且将男方那边的所有东西归还以及男方与我家亲戚这边随的份子钱我都全部归还然后男方订的结婚的日子是在年后初六结

结婚
2024-04-27 18:58: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不退的,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要求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