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病患者因精神病复发被警方送往精神病院。在他们被送进去之前,他们的家人应该在委托书上签字。现在他们的家人想带人出去。警方不同意。家属能收回监护权吗?医院说监护权在警方手里。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7 19:0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病人的监护权变更规定在《民法典》第三十一条中: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具体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 您好,这要看家属是否委托了精神病院全权照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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