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吗

劳动仲裁
2024-04-27 19: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效是1年,如果没有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了1年的时间,提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应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不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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