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贷款有100万有女方公积金和女方父亲公积金一起还20年。离婚后男方有多少可以分到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27 19: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房子属于您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婚后还在继续还贷,男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还贷部分集相应增值部分的一半
  • 您好,要看房子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然后再考虑分割问题

  • 1、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的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上述情况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婚前的部分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