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发商逾期交房,没有峻工综合验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中的“交付期限”是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起算时间吗?超过一年后,是否享有法定解除权?

开发商违约
2024-04-27 20:4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发商违约交房的,其应当承担相应地因违约交房导致的违约责任。同时,购房者有权在合理期限内向开发商行使催告权,同时在法定期限内行驶解除权。若因为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购房人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开发商违反了法定的和约定的交房条件规定而构成逾期交房违约行为时,购房人可当然拒绝收房,直至达到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为止。

  • 一、逾期交房不能超过多少天具体如下:
    逾期交房不能超过90天。经催告在90天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90天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收房注意事项
    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房日期麻烦多。
    2、收房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房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买房书面形式确认。
    4、若买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买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