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女孩租了一所房子,但有些人总是在半夜敲门,想要退还租金。我可以要求押金而不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27 20: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情况下,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或者是双方解除合同,房东都需要向租客退还押金。如果租客对房东的房屋或者设备设施有损坏行为,那么房东可以在押金之中直接抵扣,不予退还。但是如果不具备以上情形,房东就需要退还押金。房东不退还押金是属于违约行为,作为租客来说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租客不仅仅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押金,还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的标准,看双方租赁合同之中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确定违约金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按照租房合同协商解决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