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房子是公公户主,房子拆了,写了我丈夫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28 03:0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房子是谁买的呢,是你婆婆出的钱买的吗
  • 您好,看拆迁协议怎么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